【加3:15】弟兄们,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:虽然是人的文约,若已经立定了,就没有能废弃或加增的。
【加3:16】所应许的原是向亚伯拉罕和他子孙说的。 神并不是说众子孙,指着许多人;乃是说你那一个子孙,指着一个人,就是基督。
【加3:17】我是这么说: 神预先所立的约,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后的律法废掉,叫应许归于虚空。
【加3:18】因为承受产业,若本乎律法,就不本乎应许;但 神是凭着应许,把产业赐给亚伯拉罕。
【加3:19】这样说来,律法是为什么有的呢?原是为过犯添上的,等候那蒙应许的子孙来到,并且是藉天使经中保之手设立的。
【加3:20】但中保本不是为一面作的, 神却是一位。